根据《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25〕1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政策鼓励和引导就业,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将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就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大龄失业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失业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期限。除首次申请补贴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确定,不因实施弹性退休制度选择的实际退休年龄而改变。
(二)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00元/人、月,职工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当年度未缴纳的险种不予补贴,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的不予补贴。
三、办理程序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人员,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或通过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聊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灵活就业登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或到户籍地、常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出灵活就业申请,填写《灵活就业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灵活就业类型为非全日制用工的,需要提报由用工单位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
(三)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向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乡镇(街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申报补贴,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退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经查实后除追缴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申请人员享受补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无相应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后领取补贴又退费的;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享受社保补贴期满的(包含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或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自身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拒绝配合管理部门核查工作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已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在企业中担任企业法人、执行董事、监事、股东、总经理等企业职工身份的;
8.以其他方式中止灵活就业的;
9.财政供养人员或享受村集体补贴的全职人员;
10.逾期不申报的;
1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2.其他不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
各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岗)地址及联系电话:
东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东昌东路聊城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东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0635-8517306;
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辽河路江北水镇A区蒋官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06室,0635-8886717;
北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府前街1号北城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109室,0635-8852609;
监督电话:0635-8512032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