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7-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策

1.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聊城市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补贴标准及补贴课时》执行;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8288392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或社保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635)8288431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2189065

4.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含公司、社会组织等)为通过本机构就业的16至60周岁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缴纳保费标准不足100元的据实全额补贴。保费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保费由从业人员本人支付的不予补贴。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8288568

5.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期限为3至12个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线上办理

(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2189065

6.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且审核时相关人员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办理渠道:聊城12333服务网(http://www.sdlc12333.com/)→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按照有关流程指引,进行一次性扩岗补助信息确认,经确认后发放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635)8209289

7.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8288568

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办理渠道:聊城12333服务网(http://www.sdlc12333.com/)→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按照流程指引进行稳岗信息确认,经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咨询电话:(0635)8209289

9.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政策内容:为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成立1年以上,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也可申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办理渠道:中国银行各营业部

咨询电话:(0635)8288431

促进就业支持政策

1.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六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项目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

符合条件人员在纳入《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清单》的培训机构报名参训,培训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纳入培训监管体系,组织实施培训;参加考核、发放证书后,可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或培训机构银行账户。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8288392

2.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政策内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基准为100元/人/次,每人分别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8288392

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00元/人/月,职工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或社保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635)8288431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00元/人/职工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的标准执行,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2189065

5.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内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同等享受政策。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办理渠道: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线上申报(https://www.sdgxbys.cn)

咨询电话:(0635)2189065

6.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对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允许县(市、区)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超过65周岁人员,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办理渠道: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635)8287853

7.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内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所持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上能够查询到。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确保“证岗相适”。

办理渠道:(1)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提交申请;(2)手机“爱山东”app搜索“职工技能补贴申请”;(3)通过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0635)8209289

鼓励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孵化和创业服务

政策内容:各类创业者、创业团队入驻聊城市创业孵化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29—31层),可享受下列服务:(1)场地保障,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2)事务代理服务,提供项目推介、工商、税务、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基础就业创业服务;(3)创业指导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和信息对接等服务;(4)租金减免,符合条件的入驻实体给予最长三年房租优惠减免,第一年减免100%,第二年减免50%,第三年减免30%。

办理渠道:通过“聊城智慧就业平台”创新创业模块(https://www.liaochengzhjy.cn/)或“水城创业网”线上申请(https://lccy.0635easy.com/),也可线下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635)8511402

2.大学生创业场所租金补贴和团队创业场所租赁

政策内容:大学生〔包括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高级工、技师)、40岁以下海外留学归国青年〕在本市内注册小微企业(注册时间在2017年9月1日之后),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创业者在本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期限最长3年、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大学生或专业技术技能人才3人以上创业团队来我市创业,可以团队名义申请创业场所,视团队人数、企业规模免费提供20-70平方米不等面积创业场所。

办理渠道:向企业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补贴或提出入驻申请

咨询电话:(0635)2189065

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贷款最高额度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小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办理渠道:线上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办理,线下可通过经办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

咨询电话:(0635)8288789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办理渠道:线上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办理,线下可通过经办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

咨询电话:(0635)8288789

5.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补贴标准为1.2万元;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补贴标准为2000元。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办理渠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时仍在正常运营)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线上办理: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2)线下办理:各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或人社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635)8225012

6.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咨询电话:(0635)8288568

常用就业公共服务

1.求职招聘服务

服务内容:为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 招聘会等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个人求职,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办理渠道:线上可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或“聊城智慧就业平台”在线发布求职、招聘信息;线下可参加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就业推介会等活动。

咨询电话:(0635)8210686

2.就业登记

服务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或就业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635)8288431

3.失业登记

服务内容:凡我市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或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创业服务。

办理渠道: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通过国家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省人社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大厅、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等线上渠道提交失业登记申请。

咨询电话:(0365)8209079

4.失业保险金

服务内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具体规定如下: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办理渠道:线上通过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电子社保卡申领;线下通过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635)8209079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服务内容:按照“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办理渠道:(1)线上可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者“爱山东”app,申请办理档案相关业务;(2)线下可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咨询电话:见附件。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服务内容:具有本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相应服务和政策:(一)大龄人员;(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办理渠道: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或户籍地(常住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635)8288431